江西行政管理干部学院羽毛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江西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学生羽毛球协会是开展羽毛球技术活动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协会宗旨:以羽毛球为媒介.发扬锲而不舍的精神; 第三条:协会的基本任务: (一) 在院系党.团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进取.务实创新.为学校和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 为江西行政管理干部学院羽创造一个相互交流切磋.学习的良好环境和场所;通过组织一系列活动.提高同学们的羽毛球技术水平;并立足于对体育的爱好;对锲而不舍的追求.造就一批在羽毛球水平上有一定技巧的人才;推动羽毛球技术在我院的繁荣和发展. 第四条:建会方针 (一) 营造一个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协会文化; (二) 建立"普及"与"提高"两个层次的协会运作机制; (三) 创造一个会员参与与社会实践的窗口.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符合条件者均可以申请入会. 第六条:会员入会的条件 (一) 对羽毛球有浓厚的兴趣并且有上进的同学经筛选均可入会; (二) 具有某方面专长并有积极进取的研究精神者优先; (三) 必须是我院学生. 第七条:会员证由协会统一制作.颁发.会员参加协会组织活动必须佩带会员证. 第三章 会员大会 第八条 权利机构 (一) 江西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学生羽毛球协会会员大会是协会最高权利机构; (二) 会员大会每学期开一次.分别定在每年三月份和十月份.在特殊的情况下可有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提前或推迟召开.但时间波动范围前后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九条 会员大会的职责和权力 (一) 审理.批准上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 完善协会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 讨论和修改协议章程; (四) 公布新一届的骨干名单. 第十条:会员要求 会员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期间.必须本着以促进协会的发展为根本出发点.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权 第十一条:江西行政管理干部学院羽毛球协会理事会.在日常工作中行使协会赋予的职权. 第十二条:聘请名誉顾问两名.顾问一名技术指导老师若干名. 第十三条:骨干职权 凡协会骨干每月必须出席例会.汇报一个月以来的工作进展及下一个月的工作计划. (一) 会长职权 主持全面工作.对协会负总责; 根据章程需要向会员大会提名理事人选; 对协会事务拥有最高审批权即(一票否决权)同时接受理事会监督; 协调会员之间和骨干之间的关系.调和矛盾; 对违反协会章程和有关制度的行为有批评.处置权. (二)副会长职权 管理协会内部的日常事务.拥有监督.审查.指示权; 主持召开管理协会各项事务; 指导.参与.帮助各部门开展各项活动; 受会长委托履行会长职权. (三)秘书处职权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 1. 负责协会的文件.资料的管理; 2. 秘书处负责财务的管理.并在期终向理事会呈交财务报告; 3. 秘书长全面负责秘书处事务; 4. 协会资金.帐本采取分管制.秘书长管理协会帐本.副秘书长管理资金; 5. 副秘书长负责秘书处日常事务管理和资料的保管; 6.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管理秘书处各项事务; 7. 秘书处每年主持召开会员大会; 8. 秘书处在其职权范围内对各骨干和会员拥有调用权. (四)组织部职权 组织部设组织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主管协会项目开发事务.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开展; 1. 组织部部长负责协会的培训计划安排并对每次培训进行监督.总结; 2. 组织部部长统管组织的接洽和商谈; 3. 组织部副部长负责协会会员课外各项活动的组织开发工作. 4. 但必须遵循协会的全局安排. (五) 外联部职权 外联部设外联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1. 外联部主管协会的院外交涉及营利性活动的开展; 2. 在外联部职权范围内部长有调用协会各骨干及会员的权力; 3. 外联部部长对外联部工作负总责; 4. 副部长协助部长完成各项工作; 5. 在对外学术交流中当形象代表. (六) 宣传部长职权 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1. 负责宣传工作; 2. 外界宣传协会; 3. 扩大协会的影响.提高协会的声誉; 4. 其职权范围内对各骨干和会员用有调用权; 5. 两位宣传部长分管校内方面和校外方面.其分工由二人具体情况而定. (七)技术部 技术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 负责技术问题.以达精益求精. (八) 组长职责 组织和领导本组组员进行练习.沟通骨干与会员之间的关系.各组长均由本组成员推选产生.也可由骨干会议指定. (九) 裁判组 裁判组设组长一名. 1. 做好比赛的裁判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四条:理事产生机制 (一) 协会换届仪式定在每年的十二月份; (二) 在原有的骨干中选拔四至六人; (三) 被选拔的理事必须在以前的工作中表现突出.态度认真.有过成绩者; (四) 新一届理事成员必须又上一届理事会认可确定. 第十五条:骨干产生机制 (一) 新一届骨干的产生实行公平.公开选拔制; (二) 选拔的程序为写自荐书.面试.做工作计划; (三) 新骨干成员最终必须由新理事会认可确定. 第五章 管理 第十六条 会员管理 (一) 会员享有权利 1. 对协会工作有监督.建议和批评权; 2. 有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并享受权益的权利; 3. 有优先取得协会资料的权益; 4. 有申请退会的权力.但不给予办理退会费. (二) 会员应尽义务 1. 遵守协会章程; 2. 执行理事会决议; 3. 完成协会布置的任务和开发研究项目; 4. 维护协会荣誉; 5. 不得使用会员证参与其它活动; 6. 按期缴纳会费; (三) 会员退会 1. 会员有退会自由; 2. 凡触犯刑事法规或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会员.自其犯罪活动起.自动失去会员资格; 3. 无故五次不参加协会活动.或十次迟到.早退者经理事会讨论予以取消会籍; 第十七条 协会骨干管理 1. 资金调用必须由会长签字同意.方可调用.其它人员一盖不可动用协会资金; 2. 会员在每周的周五展开训练; 3. 每学期协会组织三至四次比赛.凡优胜者由协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4. 凡由理事会安排外出的人员.均可获取协会的部分补助; 5. 如出现特殊情况.无法依照章程处理的.一律由理事会开会讨论.由会长审批;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九条 经费来源 (一) 校方拨款; (二) 协会的有偿服务收入; (三) 团体.单位和个人捐款; (四) 会费; 第二十条 经费支出 (1) 训练时聘请指导教师; (2) 羽毛球拍.羽毛球.羽毛球网; (3) 办理工作证.会员证; (4) 各宣传活动; (5) 因公外出;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的解散需经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经江西行政管理干部学院批准后注销. 第二十二条: 本会内部刊物.每位会员都可以免费获得. 第二十三条: 协会定于每年组织和开展一届"江西行政管理干部学院羽毛球杯大赛". 第二十四条: 每年的十二月份.由院领导和协会骨干组织开展换届大会.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江西行政管理干部学院学生学历工作部通过.并报请院团委备案.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二日生效.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江西行政管理干部学院羽毛球协会.TO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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